欣興:應證交所要求針對0403大地震對上市公司之影響發布重大訊息(更新事實發生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4-12 14:49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12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通知發佈重大訊息。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4/3發生地震後,本公司在確認廠房安全無虞下,始讓員工入廠工作;
產線正常運作,對營運沒有重大影響;
公司未投保地震險,財物損失初估約為新台幣5,500萬元,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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