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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河套深圳園區工作港人,個稅超出香港稅負部分免徵一年

經濟通新聞 2024-04-10 16:32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深圳政府近日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辦法》,從即日起在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工作的港人,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出香港稅負的部分可獲免徵,有效期一年,不過此項優惠不可以與粵港澳大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相疊加。

  實施辦法指,享受優惠的個人所得包括來自於深圳園區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及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等,港人可在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申請辦理退稅,深圳相關部門將及時發布申報指南,簡化流程,最大程度方便香港居民申報辦理。(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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