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法修正案過關 全台1.9萬「年金孤兒」納入年金保障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5-29 18:10
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將全台國營事業員工、公部門駐衛警等「年金孤兒」納入公保年金保障之列,預估將有1.9萬人受惠,國庫每年支出包括保費、超額年金約2.5億元。
這是繼去年初修法將6.35萬名私校教職員納入公保年金保障、並回溯到2010年之後,再一批「年金孤兒」進一步獲得保障。
依照銓敘部初步規劃,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台糖、台水公司、財政部菸酒公司、印製廠、台灣銀行人壽公司及金管會所屬、中央存保公司、駐衛警、中央銀行造幣廠等,凡未支領月退休金,且未支領優存者全納入第二階段推動。
為配合去年修訂的公保法自2014年6月1日實施,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國營事業員工等適用2014年6月1日修正生效的養老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規定。
此外,修正案明訂回溯條款,將自2014年6月1日起算,且排除中央民選公職及政務人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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