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開放》國務院:支持符合條件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境內債券承銷
經濟通新聞 2024-03-19 17:43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提出5方面24條措施。其中,擴大市場准入方面的措施,包括優化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境內資本市場有關程序,進一步便利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債券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按規定參與境內債券承銷。研究穩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私募基金,支持外資機構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
擴大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範圍,規範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管理企業及基金在註冊資本、股東等方面的要求,拓寬基金可以投資的範圍。完善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私募基金並依法開展各類投資活動。
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穩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深化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行業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保險機構在境內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機構。
*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推進電信、醫療等擴大開放*
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持續推進電信、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允許北京、上海、廣東等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
用等領域進行擴大開放試點。支持信息服務(限於應用商店)等領域開放舉措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好落地見效。(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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