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議員憂對處理國安人員保障不足,林定國指入罪門檻擴闊
經濟通新聞 2024-03-13 10:33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加開會議,討論《基本法》23條立法條例草案。委員會花逾1小時15分鐘,審議條例草案第113條、有關對處理國安案件人員作出非法騷擾行為的條文,多名議員關注相關罪行的入罪門檻太狹窄,憂慮對相關人員保障不足。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條文並非收窄、反而是擴闊檢控門檻,指一併審視中英文的條文就能清晰理解,無論準備執行、正在執行,或已完成執行相關工作的人員都會受保障。
*立法傾向採用符合常人標準準則*
至於條文列明,有關行為要令相關人員感到驚恐、困擾或蒙受傷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立法原意是處理有意圖及事實上會造成滋擾的行為,傾向要採用符合常人標準的準則。
他又指,立法並非關乎是否慈悲,而是要確保公道;他以自己2019年與家人受到滋擾的經驗為例子,指有人向他作出騷擾言論,他並不感到害怕,但若打電話到他家人的工作地點,情況就不同,因此要視乎場景及對象等因素。
*部分行為在港發生亦有處理權*
鄧炳強又指,相關條文主要是針對在本地作出的行為,並沒有域外效力。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則舉例說,即使有人使用外地電話卡向本地人士發送騷擾訊息,有部份犯罪行為都算是在
香港發生,因此本港司法機構會有司法管轄權。(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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