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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要聞》兩高兩部醉駕新規年底實施,情節輕微可不起訴或免刑

經濟通新聞 2023-12-18 17:44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將於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見》進一步統一醉駕執法標準,包括重申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標準;並規定要從重處理追究刑事責任的15種醉駕情節:造成交通事故、服用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駕駛校車且載有師生等,又規定一般不適用緩刑的10種情形,包括採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實施妨害司法行為。

  《意見》還規定,醉駕情節輕微,可以不起訴或者定罪免刑的情形;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意見》並建立健全醉駕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相互銜接、梯次遞進的酒駕醉駕治理體系,有利於更好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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