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鈦克: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減資換發新股暨上櫃買賣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20 15:00
壹、依據 本公司於民國112年9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新台幣94,470,00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9,447,000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0月17日 證櫃監字第11200101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商業處112年11月08日府產 業商字第11254766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亦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1月17日證櫃監字第1120011773號函核准在案。 並自112年12月18日起換發新股並於同日上櫃買賣。 貳、減資換發股份總額: 一、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31,49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3,856,425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4,900,00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9,447,000股(含私募普通股4,156,92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4,470,000元。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30%,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 (每股退還金額為新台幣3.0元)。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總股數計22,043,000股(含私募普通股9,699,498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220,430,000元。 五、銷除股份: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依減資換股 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六、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參、新股票換發及上櫃日期: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12月6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2年12月07日至112年12月15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12月10日。 (最後過戶日因適逄星期例假日提前至112年12月08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2月11日至112年12月15日止。 五、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2年12月15日。 六、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12年12月18日,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 義務均相同,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2年12月25日。 肆、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三、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 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 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五、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伍、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