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代重要子公司台灣佳光電訊(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0 16:19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一:台中市北區北興街336號
2.標的物二:台中市南區柳川東一街15號
3.標的物三: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221號一樓部分區域
4.標的物四:新竹縣新竹市明湖路1008巷18弄43號
5.標的物五: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六段650號
6.標的物六: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88號
2.事實發生日:112/11/10~112/1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標的物一:
(1) 交易單位數量:39.7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425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393,789元
2.標的物二:
(1) 交易單位數量:18.15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383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162,755元
3. 標的物三:
(1) 交易單位數量:8.9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1,070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222,968元
4. 標的物四: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5,079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713,485元
5. 標的物五: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4,762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668,886元
6. 標的物六: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4,286元(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602,00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賽那美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營運需求。
2.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 標的物一: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 標的物二: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3. 標的物三: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4. 標的物四: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 標的物五: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6. 標的物六: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租期:113/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及參考鄰近區域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1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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