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威: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10 14:57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仁德區忠義一街38巷5號辦公室及倉庫
2.事實發生日:112/11/10~112/1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
辦公室511.04坪、倉庫570.67坪,合計1,081.71坪。
(2)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辦公室231元/坪、倉庫220元/坪,總價243,597元。
(擬授權租金總額區間為新台幣220,000~240,000)(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吳瑞良,與本公司總經理具二等親內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公司承租該辦公室已數年且使用狀況良好,故選擇原址續租。
另,因開始推廣國內網路銷售故須有倉庫備貨空間;
係考量就近管理,故於原辦公室地址新增倉庫租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
倉庫:112/4/20,20,910,708元;辦公室:112/10/13,2,151,550元。
(2)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總經理二等親內關係。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
以鑑價估算之每月租金新台幣243,597元為基礎下,
擬授權於新台幣220,000~240,000元(未稅)區間為雙方議價空間。
租期自113/1/1至117/12/31(計5年)。
(2)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以鑑價估算之每月租金新台幣243,597元為基礎下,
擬授權於新台幣220,000~240,000元(未稅)區間為雙方議價空間。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
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其估價金額:
每月租金新台幣243,597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評估價值:新台幣13,3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王富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 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張春秀。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171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室及倉庫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11/10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11/10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13,300,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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