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2 18:42
壹、本公司112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限10,00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核定實際發行股數;董事長於112年10月13日核定發行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85,000,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87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三)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四)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五)I501010 產品設計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0億元整,分為2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23,397,940元整,分為132,339,7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合江路6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0年10月23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於112年6月20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計8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計850,000股委託承銷商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市場變動狀況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與承銷商共用議定,待訂定後另行公告。 (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08,397,940元整,分為140,839,7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十三、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12 年12月6日至112年12月12日;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12 年12月13日至112年12月15日。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十五、股款存儲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十六、公開說明書分送計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亦可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參、茲訂112年11月25日為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之規定,自112年11月21日起至112年11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2年11月20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11月20日17: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11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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