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陞: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及換股作業等相關事宜(經主管機關核准)更正主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29 19: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2年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7月19日證櫃監字第11202018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商業司112年08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23016209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 112年08月29日證櫃監字第1120009507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本次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鉅陞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G801010倉儲業 2.F113020電器批發業 3.F211010建材零售業 4.F213010電器零售業 5.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 6.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7.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8.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9.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10.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11.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12.F301010百貨公司業 13.F301020超級市場業 14.J602010演藝活動業 15.J701020遊樂園業 16.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 17.F401010國際貿易業 18.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9.CC01090電池製造業 20.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2.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23.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 24.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25.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26.J901020一般旅館業 2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2號2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8人(含獨立董事4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之。 (五)訂定章程之日期:章程訂定於民國59年10月29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30日。 (六)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40,528,490元,計124,052,849股(含私募49,852,350股)。 三、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12年8月10日。 四、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24,052,849股 (含私募 49,852,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40,528,49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552,153,680元,銷除股份55,215,368股(含私募22,189,058股),用以健全各項財務及營運指標,致力提升資本投資報酬率及股東權益,減資比率為44.509553%。 (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為68,837,481股(含私募27,663,2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股份總金額為新台幣688,374,810元。 (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445.09553股(即每仟股換發554.90447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2年9月13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2年9月14日至112年9月22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9月17日。(因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112年9月15日下午4:30;郵寄過戶者 以112年9月17日郵戳為憑)。 4.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2年9月18日至112年9月22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9月22日。 6.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民國112年9月2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即終止櫃檯買賣;本次換發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六、換發新股票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12年9月15日(含)前持有現股之舊票入貴股東證券集保帳戶即可。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12年9月25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證券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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