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軒: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25 18:42
壹、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金額新台幣399,000,000元整,銷除股份39,900,000股,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7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36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3.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4.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6.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7.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8.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9. 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 10. CQ01010模具製造業 11. F113010機械批發業 12.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3.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4. 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5.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16.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7.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8. I501010產品設計業 19. F113020電器批發業 20. F213010電器零售業 21. F401010國際貿易業 22.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23.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24.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5.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26. CH01040玩具製造業 27. F106060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業 28. F206050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 29.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30.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31.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32. 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 33. 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34.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35.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36.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分為壹拾貳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前述資本額內另保留新台幣肆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肆仟萬股,每股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68號17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83年8月5日,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14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7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7,800,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相關明細: 1. 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為7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7,800,000,000元整。 2. 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399,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39,900,000股。每股退還股款現金約新台幣0.51153846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3.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普通股為740,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7,401,000,000元整。 4.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51.153846股(即每仟股換發約948.84615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九、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1. 減資股票市場買賣最後交易日:民國112年09月26日。 2. 減資股票市場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2年09月27日至112年10月06日。 3.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0月01日。 4. 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2年10月02日至112年10月06日。 5. 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12年10月06日。 6. 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民國112年10月11日。 7.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12年10月17日。 8. 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一、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 本公司之股票已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3. 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0月0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股東務請提前於民國112年09月28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民國112年10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6. 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41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十二、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