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華電材:澄清104/5/14經濟日報C5版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14 15:38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14
2.公司名稱: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長華處分利益約9億元(含1.6億元帳面收益及逾7.4億元公允價值認列
增值利益)。
7.發生緣由:
(1)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處分利益約9億元(含1.6億元帳面收益及逾7.4億元公允
價值認列增值利益),純屬媒體自行臆測,特此澄清。
(2)根據IFRS規定,因處分股權導致對子公司喪失控制力之會計處理原則,推估
本公司處分股權認列之利益約6~9億元之間,惟必須交易完成且達喪失控制力
標準下,始能依上述會計原則認列獲利。
(3)所有資訊應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訊為準。
8.因應措施:本公司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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