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兆豐產物保險(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11 15:28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吉林路100號10、11及12樓
2.事實發生日:112/8/11~112/8/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1,260.33坪
每單位價格:辦公室月租金新臺幣1,625元/坪
租金總金額:新臺幣122,882,22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119,145,13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原因:行舍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前身)
前次移轉之公司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68年8月21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臺幣114,035,141.96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按季給付
租約期間:112/12/01~117/11/30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約到期有優先承租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據專業估價者鑑估租金之均值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者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行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一、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每月租金新臺幣1,966,116元
二、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每月租金新臺幣2,129,95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一、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諶
二、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景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一、陳諶:(91)北市估字第000020號
二、謝典景:(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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