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飛: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3 14:01
一、本公司112年6月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135,9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整,總額31,359,69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8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3)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4)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5)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6)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7)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8)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9)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0)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1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業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 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3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35,684,174股,每股面額10元整,皆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光復南路495號6樓之5。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四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章程於民國75年1月20日訂立,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11年6月8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31,359,690元,發行新股3,135,96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7.88122712股,其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為整股,未拼湊部分以現金分派之;屆時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本次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8,820,143股,每股面額10元。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439,864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37663374元。 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於112年8月28日為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8月24日起至112年8月28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12年8月23日下午16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02-2528-89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及現金股利之權利。 五、本公司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等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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