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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就電視電台業務守則諮詢公眾,持平規定不適用國安法節目

經濟通新聞 2023-07-17 16:48


  《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就放寬或更新電視及電台節目和廣告標準業務守則的建議,邀請公眾人士提出意見。公眾諮詢為期一個月,至8月16結束。

  通訊局指,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已於今年2月完成。在中期檢討的諮詢過程中,當局收到不少公眾和持牌機構對規管節目和廣告內容的建議。通訊局在轄下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的協助下,已就上述收到的意見對業務守則進行審視,總體方向是在保障公眾利益的同時,因應持牌機構營商環境日趨困難而進一步優化規管制度。經檢討後,通訊局制訂了一系列建議諮詢公眾。通訊局會在考慮所有在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後,決定如何落實有關建議。

  通訊局建議,在指明條件下,豁免電視和電台由內地信譽良好的媒體,購入作直接轉播或頻道,須遵守業務守則的規定;放寬對電台節目間接宣傳的限制,容許電視台選擇在廣告中以二維碼提供產品或服務資料等。

  其中,諮詢文件提到,根據《電視節目守則》和《電台節目守則》,持牌機構必須確保新聞節目等能夠恰當地持平,但播放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考慮到持牌機構憂慮這類節目或會被指沒有包含對立觀點而衍生投訴,以及持牌機構若只為了恪守節目須要持平的規定而在這類節目內加入反對《國安法》的言論,則可能會令持牌機構承受觸犯相關法例的風險,通訊局建議載於業務守則內確保節目持平的規定不適用於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國安法》的節目。(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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