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29 19:5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聯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蘇永義先生。
(2)法人董事:聯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淑綿小姐。
(3)獨立董事:王重智先生。
(4)獨立董事:賴信忠先生。
(5)獨立董事:蘇琬婷小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蘇永義董事擔任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聯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聯捷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聯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好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聯上墾
丁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競業禁止。
(2)解除楊淑綿董事擔任聯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聯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聯上墾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聯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3)解除王重智董事擔任元大商業銀行協理之競業禁止。
(4)解除賴信忠董事擔任首賢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及集雅社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之競業禁止。
(5)解除蘇琬婷董事擔任喬譽法律事務所律師及君宸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
之競業禁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124,983,027權(97.28%)、反對權數78,842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3,413,877權,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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