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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和椿: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09 17:01


第21款


公司代號:6215


公司名稱:和椿

發言日期:2023/06/09

發言時間:17:01:10

發言人:朱鋑隆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程天縱。

(2)董事:張以昇。

(3)董事:李正模。

(4)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鋑隆。

(5)獨立董事:黃呈琮。

(6)獨立董事:周大任。

(7)獨立董事:劉冠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張以昇

(2)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鋑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張以昇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昆山宜椿工業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鋑隆。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總經理。

昆山宜椿工業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泰谷路2號第一層D部位。

(2)昆山宜椿工業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雞鳴塘南路936號4號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國際貿易、加工組裝機械、電子機板分割機。

(2)昆山宜椿工業科技有限公司:產銷各種電子專用等設備及高檔建築五金等相關零配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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