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7,904,040,372股。
2.取得人資料:
(1)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560,225,000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5.13%。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782,059,748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2.55%。
(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6,500,000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27%。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1,002,846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27%。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96年6月11日,經由鉅額交易方式賣出(減少)160,225,000股。
(2)取得人其餘之股數增加皆來自於歷年股票股利之發放。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未變動。
5.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變動。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未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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