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碩:中國旅游業的業內“整風”很有必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網專欄作家 黃碩
云南省女導游在帶團工作崗位上辱罵遊客強迫購物消費的行為,在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曝光后,國家旅遊局高度重視。這是一起違反《旅遊法》相關規定,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國家旅遊局立即責成云南省旅遊委盡快查明事實,對損害遊客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國家旅遊局重申,對於遊客投訴和媒體曝光的案件,將列為檢查監督的重點,做到件件有追蹤,事事有著落,確保對旅遊者負責,對市場秩序負責,對旅遊企業與從業人員負責。(2015年5月3日 國家旅遊局資訊中心)
遊客出來旅遊,固然少不了消費,但消費什么項目,花多少錢權利在自己,他人無權干涉。作為導游,主要任務是按遊客與旅行社的合同約定,帶好團游玩好約定的項目,為遊客服好務,導游的報酬就在這服務之中,遊客沒有義務為了導游創收再去購物。這個道理,任何導游都心知肚明。而云南這位導游卻嫌遊客購物消費少就罵遊客,言外之意是遊客不消費或消費少對不起她的付出,還上升到道德良心高度,簡直是令人無語!
我國《旅遊法》明確禁止零團費,禁止指定場所購物,禁止導游收入和購物掛鉤,禁止旅行社和導游收回扣。理應遵照規定約束自己,沒有任何依據和理由強行要求遊客購物消費。法律規定的是底線,如果導游跟遊客有良好的溝通和互動,遊客根據自身的意愿照顧導游情面購買所需旅遊產品,則是另一碼事,云南這位導游的行為,把對遊客的分內服務理解成對遊客的情感施舍,甚至變相討好換取利益,不僅可恥而且已涉嫌違反《旅遊法》的相關規定,旅遊部門應當立案調查,並依法嚴肅處理。
導游宰客,表面看是個人行為,深究起來與行業管理有直接關係。常外出旅遊的人都有體驗,導游“宰”遊客是業內公開的秘密,只是“宰”法不同而已。症結就在於導游的收入是跟遊客的消費掛鉤的,而這個掛鉤又與旅行社之間無序競爭有直接關係。旅行社為吸引遊客,人為地把價格壓得很低很低,甚至搞零團費,而導游又是零底薪、零小費,為了生存糊口,只好在旅客身上打主意,想盡辦法讓客人購物多消費,以迂回手段賺回報酬。於是,對配合的遊客極盡甜言蜜語,溫柔一刀;對不配合的遊客則橫眉冷對,冰冷一刀。而部分旅客不了解旅遊成本,帶著僥幸心理報低價團,成為低價旅遊的犧牲品。
現在,社會各界都在大講特講文明旅遊,筆者覺得導游和旅行社這種變相宰客的行為,是最大的不文明,這種不文明已形成一種潛規則,一種極具破壞性的行業歪風,雖然有關方面也在加強監管,但從實際效果看監管仍然不到位,有的地方更加突出。在整治不文明旅遊的當下,必須雙管齊下,既要約束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更要管住導游的宰客惡習。而要徹底消除導游宰客惡習,除了對導游加強職業教育外,還應該完善旅行社的管理制度,整頓旅遊市場秩序,把旅遊收益建立在良好的服務基礎之上,而不是靠歪門邪道宰客,即使不能完全取消購物環節,也應當引導遊客理性消費,而不是強迫多消費,把旅遊行業的風氣搞正了,才能從根本上贏得遊客,帶動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作者簡介:黃碩,和訊網專欄作家,中國日報網評論員,央視網經濟臺財經評論員,環球網財經頻道特約評論員,陳復生基金理事,媒體人,北京自由撰稿人和時事評論員。他在bbc中文網、聯合早報網、明報、china daily(中國日報)及其網站、global times(環球時報)、china.org.cn(中國網)等國內外多家媒體上發表時評文章,並在甘肅衛視大型財經證券電視節目《交易日》和中國國際廣播電臺(cri)的china drive節目里對熱點話題進行點評。作者郵箱:larryhuangsh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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