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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 : 劉克振
(2)董 事 : 科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蔚志
(3)董 事 : 研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蔚廷
(4)董 事 : 財團法人研華文教基金會代表人:何春盛
(5)董 事 : 陳弘澤
(6)董 事 : 李吉仁
(7)獨立董事: 劉文正
(8)獨立董事: 林嬋娟
(9)獨立董事: 張明輝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5月25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新增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劉克振
董事: 劉蔚志
董事: 何春盛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克振: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董事
劉克振: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劉克振:上海研華慧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劉克振: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董事
劉克振:研華服創(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何春盛: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劉蔚志:上海研華慧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劉蔚志:上海研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江蘇省
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
上海研華慧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
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西安市
研華服創(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
上海研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介面卡及週邊設備機殼、塑膠外殼及配件
之產銷業務
北京研華興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上海研華慧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西安研華軟件有限公司: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研華服創(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上海研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業用電腦之行銷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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