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實業:公告募集及交付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10 19:00
依據: 一﹑本公司112年3月30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4月10日證櫃債字第11200024321號函申報生效,並取具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7月27日證櫃債字第1110008282號函之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認可與櫃買中心民國112年1月12日證櫃債字第1120000241號函取得延長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期限。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壹億元整;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與本公司訂定之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相連結。若觸發事件均無發生,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1.48%;若發生觸發事件,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將調整,相關條件及說明詳請參閱本公司債之發行辦法。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到期一次還本。 (2)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本公司債付息金額以每壹佰萬元債券為基準計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3)期限:五年期。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於112年度第二季執行完畢。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臺幣6,000,000,000元整 (截至民國111年12 月31日,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無異動)。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111年12月31日,額定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19,600,000,000元整,分為1,96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8,197,752,83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1,819,775,283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新臺幣98,547,732仟元(截至111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報數)。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銀行:無。 十三、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六、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並預訂於112年04月19日發行,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發行當日將本公司債直接撥入承購人指定之集保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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