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聯-KY:本公司代子公司新視電子(廈門) 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30 21:37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3/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貿聯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新視電子(廈門) 有限公司與貿聯電子(昆山) 有限公司為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12,8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1,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1,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未提供任何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3,5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13,411
5.計息方式:
參考市埸利率行情
6.還款之:
(1)條件:
可提前及分次還款
(2)日期:
依合約日,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523,7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2.3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有資金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下跌三黑K線
#營收創高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