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河-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2 17:4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福華大飯店 (地址: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4樓403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
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暨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4)「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報告
(5)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2年
4月14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4月24日17時前以書面方式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受理處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號6樓606室(本公司辦事處)。
(三)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0日至民國112年6月
18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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