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主要議案暨受理股東提案、提名事宜(更正受理提名截止時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13 19:3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3樓(大直典華會館
璀璨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八屆董事選舉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討論解除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應公告受理股東提案相關
事宜,其內容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時,持有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2.提案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
為限(含標點符號),超過者不予列入。
3.受理期間:本公司訂於112年3月27日至112年4月7日,每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7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
簽名或加蓋印鑑之提案文件,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利本公司
董事會進行審查並回復審查結果。採郵寄方式者,請以掛號
郵件寄送並於信封正面註明『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
處理。
4.受理處所: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國票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處。
二、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應公告受理股東提名相關
事宜,其內容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時,持有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2.應選名額:董事13名(含獨立董事4名) ,股東提名人數
超過應選名額者,全部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3.提名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7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凡有意提名之股東
務請於112年4月7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簽名或加蓋印鑑之
提名表單,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利本公司董事會進行審查
並回復審查結果。
採郵寄方式者,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並於信封正面註明『董事
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利處理。
4.受理提名處所: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國票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處。
5.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填具「提名股東基本資料表」、
「股東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敘明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等相關資料;提名獨立董事並應檢附聲明書及
相關證明文件(所需表單請逕至提名受理處領取或自行於
本公司網站http://www.ibf.com.tw/index.asp下載列印)。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為:自112年4月29日至112年5月28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