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7 10:01
一、本公司111年11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面額 新台幣5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2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將洽 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擬於112年3月10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數:普通股39,114,5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臺幣391,145,86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50,000,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普通股44,114,586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臺幣441,145,860元。 (四)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上櫃股票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十七號三樓,電話:02-2381-6288)。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本次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依下列方式發放(惟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並於同日掛牌上櫃買賣: (一)採集保帳號劃撥者,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本公司將於112年3月10日將所認之股數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二)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於開立證券帳戶後,持本公司寄發之現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之「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逕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三)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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