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01 16:5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不超過10,000,000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8.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捌拾元整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以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1,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80%計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
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而對外公開承銷部分,則由承銷團採餘額包銷之方式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金運用彈性及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管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
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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