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案公民複決綁大選 立院延會至6月16日趕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30 09:07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拚修憲,朝野黨團29日協商,本(第7)會期將延會至立院通過修憲案的最後期限6月16日,以便修憲公民複決跟2016年總統大選一起舉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公告,2016年總統大選訂於1月16日舉行。如果總統大選要併修憲公投,需往前推算半年公告期,立法院最遲6月16日必須通過修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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