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監視器!媒體人籲柯文哲:勿以惡小而為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30 08:22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引發議論。柯文哲29日重申,市府不是要把台北市一萬四千支的監視器全部拿來開違停,目前監視器是為治安和交通,不是用來開罰單。但資深媒體人鍾年晃依然認為,柯P,這次你錯了,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 對於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鍾年晃在臉書發文說,柯P,「這次你錯了,我的智商雖然沒有很高,但腦袋應該沒有裝大便。」
鍾年晃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而違規停車並不屬於無法現場開單告發的項目。再者,台北市監視錄影器設置自治條例規定監視器使用以公共利益及治安為原則,違停也不屬於上列適用範圍。 所以柯P要用監視錄影取締違停有適法性疑慮。
鍾年晃說,政府取締交通違規的用意應該是減少違規件數,而不是增加罰單數量。用錄影器取締違停並無法達到疏導交通,減少違停的目的,因為被開單的人當場並不知道,所以罰單開了,但交通依然壅塞,唯一獲利的只有市庫。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初衷。
鍾年晃認為,身為地方首長,掌握數個違規停車熱點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為什麼,是附近有學校、市場,違停發生時間是否集中單一時段,還是數個時段,這些都有專業資料可供評析,找出原因後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加強取締。
最後,監視器開交通罰單牽涉到侵犯人權與隱私權的疑慮,與不符合執法比例原則的問題,已有許多法界先進提出高見。鍾年晃說,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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