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開:公告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普通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15 20:14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11年6月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修訂章程案,
並於111年6月24日經濟部經授商字第11101105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本公司名稱由「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隆銘綠能科技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隆銘綠能」,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018」
,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
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公司112年2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訂定112年3月27日為換票基準日,
辦理新股票換發作業。本作業計畫仍須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後方行實施,核
准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
一、本次應換發之有價證券,包括歷年發行之上市普通股計78,147,132股(含
私募普通股13,982,83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共計新臺幣
781,471,320元。換股比例為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
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已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64,164,301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共計新臺幣641,643,01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
私募普通股股份總計13,982,831股,共計新臺幣139,828,310元,每壹
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本次全面換發之有價證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
交付。
三、更名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3月22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03月22日(星期
三)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03
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2)舊股票停止股票過戶期間:112年03月23日至112年03月27日。
(3)更名換票基準日:112年03月27日。
(4)新股票(不含私募股票)開始上市買賣日期:112年03月28日。
(5)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12年03月28日。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
理換發作業。
(2)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股
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
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
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47-3797。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二、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處理。
三、本公司更名換發股票計畫書,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
四、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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