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附附款通過本公司與台灣之星(股)公司合併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8 22:22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合併台灣之星一案,今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日(18日)決議附附款通過。
其中1GHz以下10MHz超頻頻譜,須於113年6月30日前自主無償繳回,本案後續仍需公平
會審議,通過後雙方仍需經過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由董事會決議如何因應。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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