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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基米: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補充增資代收款項銀行及存儲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8 14:00


一、本公司於111年9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台幣8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8.8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5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基龍米克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01、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 02、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03、C802041西藥製造業 04、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05、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06、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07、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08、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09、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10、F107070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11、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12、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13、F108021西藥批發業 14、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15、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 16、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17、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8、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9、F121010食品添加物批發業 20、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21、F207070動物用藥零售業 22、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23、F208021西藥零售業 24、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25、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26、F208050乙類成藥零售業 27、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8、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29、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30、F221010食品添加物零售業 31、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32、F401010國際貿易業 33、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34、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35、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6、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7、IC01010藥品檢驗業 38、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 39、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40、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4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14樓 (四)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0年10月1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24日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30,275,060元整,分為63,027,50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現金增資80,00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8.8元。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計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百分之九十,計7,2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14.2358385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增資相關日期(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增資基準日等)、設置代收價款行庫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增資計畫之修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所需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因素需要而需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10,275,06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71,027,506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建廠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12年2月17日起至112年2月23日止 (十三)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樟樹灣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 (十四)專戶存儲價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十五)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六)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年2月10日。 (十七)停止過戶期間:112年2月6日至112年2月10日。 (十八)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各主管機關外,另放置於本公司財會部以供查閱。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九)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於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 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為2月5日適逢假日,2月4日為補行上班日但不交易及交割,請提前於民國112年2月3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電話:02-2746-3797),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2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亦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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