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訊: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05 11:40
壹、本公司於111年11月1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643,278,480元,分別銷除已發行普通股30,327,846股及私募甲種可轉換特別股 34,000,002股。本案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12月06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22983 號函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11年12月16日竹商字第 1110040531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亦經臺灣 證券交易所111年12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25364號函核備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東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 CC0110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5.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6.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7. E701010電信工程業 8. F401010國際貿易業 9.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0.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1.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12.F113020電器批發業(限區外經營) 13.F213010電器零售業(限區外經營) (一)1.集中式用戶交換機(CRCS)。2.通訊網路系統。3.數據通訊網路。4.用戶用交換 系統(PABX)。5.無線通訊裝備。6.光纖、光纜及其組件。7.專業用微電腦及其週 邊設備。8.交換式直流電源供應設備。9.微波通訊設備。10.航太通訊和控制系 統。11.軌道車輛通訊裝備、儀控設備。12.通信線路用戶端測試器材,複合型端 子板、保安器、電話用戶迴路遙測介面隔離器、線路設施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以上各項目及其週邊設備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銷售、推廣及售後服務。 (二)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研發二路23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 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9年9月5日,第四十次修正於111年6月15 日。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七、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4,599,774股及私募 甲種可轉換特別股50,000,00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 945,997,770元。 2.本次減資新台幣643,278,48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30,327,846股及私募甲種 可轉換特別股34,000,002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02,719,29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換發新股 票30,271,929股,包括普通股14,271,928股及私募甲種可轉換特別股 16,000,001股。 八、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 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320股(即每仟股減少約68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 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 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 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 收盤價承購之。 九、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2年02月08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2年02月09日至民國112年02月1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12年02月11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2年02月12日至民國112年02月16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02月16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2年02月17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各該股份相同。 (8)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為假日,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 國112年02月 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2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 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十、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新股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 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 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 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舊股票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 務代理部。(郵件專用信箱:104946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 (6)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 02-25048125。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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