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公告募集暨交付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21 00:00
依據: 一、本公司111年9月26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2月13日證櫃債字第11100129371號函申報生效發行。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玖拾貳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仟萬元整。本公司債依發行條件不同分成A、B、C三種券,其中A券為主順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參拾億元整,B券為次順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參拾壹億元整,C券為次順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參拾壹億元整。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A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15%;B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40%;C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2.7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各券發行期間如下: A券發行期間為五年,自民國111年12月22日發行,至民國116年12月22日到期。 B券發行期間為七年,自民國111年12月22日發行,至民國118年12月22日到期。 C券發行期間為十年,自民國111年12月22日發行,至民國121年12月22日到期。 本公司債各券均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五、償還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辦法: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並於各還本付息日前一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備付到期本息。 六、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支應本公司106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A券到期還本之資金需求及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 七、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截至111年11月30日止為新台幣壹佰柒拾億元整。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1年9月30日止,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800億元整,分為180億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3,642,745,898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36,427,458,980元。 十、公司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1年9月30日止為新臺幣177,824,754仟元。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十六、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交付日期:111年12月22日完成募集發行,款券將於發行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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