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代重要子公司越峰電子(廣州)有限公司公告,鐵芯研磨汙泥未依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處理,受罰金額計人民幣37萬1仟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3 18:43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23
2.發生緣由:子公司越峰電子(廣州)有限公司研磨汙泥未依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處理,經認
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78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
3.處理過程:研磨汙泥通過靜置除水後直接銷售給廠商,未依環評流程落實攪拌及燒結工
序,經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檢查指出研磨汙泥未按環評進行資源化利用,11月23日收到
【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37萬1仟元。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款總計人民幣37萬1仟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個月內提交整改情況書面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