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第十四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1 17:40
1.被取得股份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日盛銀」),已發行股份總額: 1,844,825,333股。 2.取得人資料: (1)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金控」)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844,825,333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00%。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取得之股數:1,844,825,333股 取得之日期:111/11/11 取得之方式:因吸收合併日盛金控而取得日盛銀股權。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為強化富邦金控旗下銀行業務, 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平衡收入來源,故吸收合 併日盛金控,取得日盛銀股權。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 (1)處分被取得股份之公司之資產或變更財務業務之計 畫:日盛銀擬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北富銀」)合併。規劃日盛銀和北富銀共同依 法取得相關主管機關合併核准後,由北富銀吸收合併 日盛銀,日盛銀因合併而消滅,北富銀為存續公司, 規劃於112年上半年完成,惟具體時程與計畫內容仍 視實際情況及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訂之。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