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公告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5 18:35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11/15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7項規定
本公司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惟仍低於股
本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11/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
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但取消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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