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5 15:33
第20款
1.契約種類:
期貨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1/11/15
3.契約金額:
美金885,000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美金205,848元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1.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2.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金屬原料避險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美金885,000元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美金-212,736元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美金-212,736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1.因鎳金屬價格波動大所致。
2.對本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訂約日:111/11/2、111/11/10
交割日:111/11/15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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