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嬰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0 14:55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萬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萬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本次私募之實際定價日及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上述參考價
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市場狀況
決定之。
(2)訂價方式係根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並參考近期股票交易市價,應屬合理。
(3)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近年於集中市場收盤價格均未超過面額,依現行法令規定及前述定價
方式,致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可能低於面額,惟私募發行之股份,除得依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外,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故私募實
際價格若低於面額係屬合理。若因實際價格低於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增加,
將提報未來股東會依營業結果討論是否辦理減資或其他方式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及提
升資本適足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主係目前集中市場募資不易且時程冗長,不利於短期內
募集資金。另授權董事會分次辦理,亦可視公司實際需求,提高機動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
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將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
交易。除前述外,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均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其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
條件、私募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未
盡事宜,暨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
外,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有
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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