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8 18:22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3/2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9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58401號函辦理
修訂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
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一、員工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在職
正式員工為限,且將參酌職等、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總經理核
定後,呈報董事長,(若本次名單中,屬於本公司經理人或董事兼任員
工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將
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一)公司章程所定義之經理人,或
(二)職等:副理(含)以上,或
(三)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或特殊功績等。
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一、員工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在職
正式員工為限,且將參酌職等、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擬定分配標準
,由總經理核定後,呈報董事長,(若本次名單中,屬於本公司經理人
或董事兼任員工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非經理人身
分之員工,將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董事
會同意。
(一)公司章程所定義之經理人,或
(二)職等:副理(含)以上,或
(三)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或特殊功績等。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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