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野:本公司代子公司儷野大飯店(股)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8 17:08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1/11/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富野大飯店(股)公司法人代表:劉清郎、江容娥、劉峰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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