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以下企業調整工時免開勞資會議 估25萬家適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01 18:54
勞動部放寬僱用勞工人數在 3 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同意加班、調動例假,就視為經勞資會議同意,推估全台約有 25 萬家事業單位適用。
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第 30 條 - 1 彈性工時、第 32 條加班、第 34 條輪班間隔變更,以及第 36 條例假變更的程序性規定,需要經由勞資會議同意程序,資方才能進行調整。
不過,許多微型企業雖然有徵得勞工同意,但並沒有經過勞資會議、也無記錄,導致程序不符挨罰,根據統計,2019 年截至目前,總計開罰 13 件,主要事業單位包括手搖飲店、NGO、藥局、顧問或文創公司等,因此,勞動部決議適度放寬規定。
勞動部指出,未來在勞檢時,檢查員會再與勞工確認是否同意,包含口頭同意或書面確認。如果微型事業單位在與勞工簽約時就有約定同意,檢查時也會認可,預估全台約有 25 萬家事業單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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