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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國軍管訓禁閉走入歷史 悔過最多限15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1 13:09


立法院院會今天(21號)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刪除士官兵「管訓」的懲罰,「禁閉」改稱為「悔過」,修正條文增列對違紀軍官和士官、士兵的降階、降級、撤職、檢束和罰薪等不同的處分,被懲罰者如有不服,可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戎華儀報導)

立法院院會21號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管訓」懲罰,並將對士兵的「禁閉」改稱為「悔過」,時間長度從現行的最多30天縮短為15天,執行期間被懲罰人認為人身自由受拘束,可向法院或執行單位提出異議,執行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審查是否有無悔過的必要,如果不服悔過處分,可依法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


另一方面,修正條文也針對現役軍人訂出必須受到懲罰的樣態,包括酒駕、性騷擾和性霸凌。

修正條文這次的修正重點,還包括強化懲罰的事前程序,現行上尉階以上(連級)的單位可召開評議會,三讀修正條文提高到上校階以上(旅級)的單位才能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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