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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福貞-KY: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暨代收股款及存儲價款機構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5 15:00


一、本公司於111年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3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9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509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金屬包裝容器製造及充填灌裝代工。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3,600,000,000元,分為3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得分次發行,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決議發行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753,981,850元,分為175,398,18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P. 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 - 1205 Cayman Islands.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8年8月26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111年6月22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83,981,850元,分為218,398,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430,000,000元,發行新股4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 依本公司章程第13條規定保留10%,計4,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本公司章程第16條及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4,300,000股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34,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96.12517655股,其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本公司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2.5元 (補充公告)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十)增資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三)代收款與儲存專戶銀行: (1)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台幣:永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台中分行。(補充公告) 外幣:永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補充公告)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台幣:永豐商業銀行台中分行。(補充公告) 外幣: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補充公告) (十四)股款繳款日期: (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11/10/25起至111/10/31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11/11/01起至111/11/03止。 (3)催繳期間:111/11/01起至111/12/01止。 三、茲訂定111年10月21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11年10月17日起至111年10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1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10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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