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25 11:34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25
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估華新111年EPS衝5.47元等訊息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濟日報C6版發布之本公司111年每股純益(EPS)等訊息均為法人
預估,一切數據依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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