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詮電: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陞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達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0 17:26
第38款
1.事實發生日: 111/8/10
2.發生緣由:
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陞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號4945,下稱「陞達科技」)普通股股份,公開收購條件於民國(以下同)
111年8月10日已成就,且截至111年8月10日止,累計應賣股數15,437,583股,
已達本次預定收購最高數量15,324,000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
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陞達科技之普通股至111年8月17日下午3點30分止。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
諮詢專線:02-25048125。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已成就,應賣股數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
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
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
期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辦理應賣股份交割及收購
對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一個營業日
(即111年8月18日)。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台新
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2)方法:
全部應賣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且本次
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下列計算方式以同一比例
向應賣人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應賣人應賣股數不滿1,000股者恕不受理。
2.應賣股數超過 1,000 股(含)者,按各應賣人有效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
例分配至 1,000 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量,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
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全數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應賣有價證券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由台新證券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
收購專戶」(帳號:8150-2055882)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
撥帳戶。
(3)地點: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4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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