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9 16:4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天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投資持有85.61%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0,0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依合約提供同額之公司本票
(2)價值(仟元):72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90,26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42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借款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69,43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7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正興機電、日日興科技、
本公司之孫公司山豐營造分別借出10億元、7千萬
元、5千萬元、1億元與天篷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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