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公告鴻碩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出租)使用權資產予子公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3 16:0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4樓/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11/7/13~111/7/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12.23坪
每月租金:NTD 207,0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NTD 7,287,25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本次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此租賃物件條件符合公司業務上整體發展需求,可發揮集團最大綜效。
2.前次移轉之資訊: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航碩興業為本公司100%間持持有之孫公司,慧鴻能源為本公司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移轉日期:110年7月1日
每月租金:NTD 207,000元(未稅)
移轉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NTD 7,287,25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預計租期:111/08/01~114/07/31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出租等相關事宜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出租等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業務上整體發展需求,發揮集團最大綜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7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7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111年07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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