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1 19:00
壹、本公司於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盈餘新台幣704,503,9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票)70,450,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30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522,519,500元分派現金股利。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玩具製造業。 2.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3.軟體出版業。 4.資訊軟體服務業。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0號。 四、公告方式: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 六、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於78年11月4日訂立,最近一次修正於111年6月27日。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已發行記名式普通股新台幣704,503,900元,分為70,450,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704,503,900元,發行新股70,450,3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0股。 2.本次配發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如未拼湊成整股或拼湊後若仍有剩餘部分,將按票面面額折發現金(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拼湊後剩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409,007,800元整,分為140,900,7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客觀環境,而必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日並另行公告之。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無,本次增資發行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本公司於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522,519,500元分派現金股利。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50元,經董事會決議訂於111年8月3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 肆、停止股票過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11年8月2日為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1年7月29日起至111年8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戮日期為憑) 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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