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生:代子公司ALLIED ACE LIMITE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餘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01 16:42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07/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越南龍生工業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42,801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8,60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8,600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7,200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63,454
(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476
(7)計息方式:利率0%。
(8)還款之條件:依合約規定(可依動用金額一次或分次償還)
(9)還款之日期:以一年為期限
(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6,640
(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5.08%
(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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